男的的是吉他手,和他一对的短发女生是贝斯手,长发皮夹克的女人打架子鼓,刘海遮住半边眼睛的是主场,四个人各司其职,一个乐队标配。
他们在唱黑豹乐队的《无地自容》,周围的人听着还是比较嗨,不过在我看来,主唱差点水平,有些心不在焉,其他三个……勉强凑合吧。
一首歌结束之后,还是有不少人叫好。
但是主唱却将话筒一丢,音响之中爆发了刺耳的声音,其他人捂着耳朵时,主唱转身就要离开。
吉他手拉住了他,两人争执起来。
他们吵了什么,我没听清,只是最后听到,那主唱大吼着说道:“当明星,出道?呵呵,都她么穷的房租交不起了,你们爱怎么玩怎么玩,老子不陪你们了!”
主唱一句话,乐队其他三人都愣住。
“祝你们以后……飞黄腾达。”说完这句,主唱决然离开。
看到这一幕,我也知道大概发生了什么。
这是一群追梦的年轻人,不过现在有一个人梦想破碎,选择离开。
一个乐队,失去了主唱,可以说等同于失去了支撑的灵魂。
但是,他们三个人却回到了各自的位置上,继续弹奏起来,即便没有了主唱,他们还在坚持着在公园里的演出。
可能是我刚好被他们的行为触动,我走到了主唱的位置,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中,拿起了话筒,跟着他们演奏到一半的《眼光里》,将歌唱下去。
从小在陈大导演的栽培下,我唱歌跳舞钢琴吉他样样精通,现在在街头乐队充当主唱,更是绰绰有余!用杀鸡用牛刀来形容,都不为过。
唱了几句后,原本还有些犹豫三个人,确定了我的实力,弹奏的更加用力起来,我能从他们的音乐中,感觉到他们的感情,他们在用这种方式,送别离去的队友。
一首歌结束后,全场都鼓起了掌声。
原因无他,我比刚才的主唱,更加优秀!我唱的更好,而且,我更帅!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。
我主动对他们说道:“《faketownbaby》会吗?”
“换做是别的乐队可能不会,而我们刚好会!”吉他手说道。
“开始吧。”
吉他贝斯和架子鼓的声音同时响起,我也放声高歌起来。
在街边的公园,在不过几十人的注视中,在零零散散的掌声之中,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。
一连唱了一个小时,我唱的很嗨,和他们三配合的也算不错,周围听的人,也被我们调动起了气氛,纷纷往吉他盒子里放钱。
其实在这个时候,我就应该发觉,我是喜欢唱歌,热爱唱歌的。
结束之后,吉他手杜飞,拉着我和他们几个一起去吃宵夜。
他将吉他里面的钱分成了四堆,一堆推到我面前,说道:“兄弟,你唱的是真nice!也是搞乐队的?”
我隐瞒了身份,随口说道:“我也想搞乐队,但是家里不允许,就自己跑出来了,不瞒你们说啊,现在穷的叮当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