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,而且既然买书,肯定看过才知道喜不喜欢啊。”我笑着辩解道。
为什么我不在他的摊子把这本书蹭完?非要买它?
我也想在这蹭着看完就算了,可昨天我才看了两个小时,就被这老板看了两小时,浑身不自在。
他那眼神老可怕了,好像我看的不是他的书,是她闺女似的。
而且,这本斗破写得很好。昨天回家后,我就一直放不下这本书。就像追剧的人,遇到好剧,会为了看最新的剧集,忍不住充上会员,甚至购买“超前点播”,我现在就是这样。
那为什么我不用手机看?
因为穷啊。我用的手机还是按键的老人机,压根就上不了网,话费也都停交两三个月了。
也许还有人疑惑,怎么不去借书来看呢?那可便宜多了。
这是因为我所在的县城没有免费而且还可以租小说的图书馆,只有那些出租小说盈利的书店。
我不知道其他地方的行情,可要在我这县城借一本这么厚的书至少就要三块,还要交20块做会员办卡,而且还不能退!这个我早就去问过了。
最重要的是,我并不常看这些小说,办这卡就跟办健身卡一样浪费钱。要不是昨天无聊路过这摊子,被这本《斗破》吸引住了,又受不了这猥琐大叔的眼神逼视,我才不会掏钱来买。
“反正这书没得便宜。三斤多的书,我也是花了钱收回来的,又不是做无本买卖!”猥琐大叔没有多少服务意识,没好气地拒绝了我的砍价。
“你做的跟无本买卖有什么区别吗?这些书就算没人买,你卖给回收站,不说能赚多少,至少肯定是不赔的。”我在心里腹诽不已。
“不便宜就不便宜吧,可我买了这么大一本书,还是新顾客。你再送我一本薄一点的总行吧?以后我要是要买书,肯定是先来你这。”我换了一种占便宜的方式说道。
老板也不知道是听到我说以后会常来,还是因为真想做我这笔生意,瞥了我一眼后,放下金瓶梅,拆开了他身旁的一袋明显是刚回收过来,还没摆放出来的旧书。
他在袋子里翻找了一会,拿出了一本漫画。
“这本也行。”我下意识的说。
老板瞥了我一眼,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