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八卦女同事们都讨厌她,讨厌她那种清高的态度,讨厌她出淤泥而不染。
她已经如此小心,然而公司依旧传出流言,说她和老板有一腿,说她孤芳自赏,是有人撑腰......
这些都不算什么。
她要养活自己和阿布,只能继续。
工作就是工作,你难道还指望在同事里交到真正的朋友?那无疑于与虎谋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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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最坏的事情还是发生。
有一天,她上班迟到了,又打不到车,在人行道上拼命挥手,却没有车停下来。
就在那个时候,一辆车以极快的速度,从她身边疾驰而过。
就在那一瞬间,她微微抬头,呆住了。
那辆车的速度简直堪比火箭,落夕连车牌也看不清楚。但就在那电光石火的一秒钟,透过茶色玻璃,她看见里面朦朦胧胧的侧影。
血液逆流。
那个侧影,是她最熟悉的,在心中,已经融成血肉,化成灰也无法抹去的轮廓。
深邃俊秀,细细工笔描画的眼角眉梢,挺直鼻翼,薄而刚柔相济的唇线,漆黑鬓发,叫人一看便知道何谓风采卓然,惊才绝艳。
是她的阿翰。
一定不会有错。
她可以不清楚国家大事,不清楚物价不清楚太阳从哪边升起,可是她怎么会看错。
她的情人,她的爱人,她的丈夫。
他们有过最恒久的誓言,有过在法律面前的婚姻。
他怎么可以抛下她一个人?
落夕曾经怀疑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,或者是得了什么病。
就好像狗血电视剧那样。
可是这样看来,他不但活着,还活得很好。
那辆车,虽然落夕没有看清楚牌子,可绝对不是一般工薪阶层能消费的起的。
当时,落夕就不管不顾地追着那辆车往前跑去。
好似做梦一般,她忘记了一切,忘记了自己正在上班的路上,忘记了自己刚刚被炒过一次鱿鱼......
结果,跑了半个多小时,自然是追不上的,两条腿怎么能追得过轮子,而且那辆车开得极快。
她跑过三条街,被至少十名司机痛骂她是不是不想活。
那一天,她失魂落魄地跑回公司。
整个人好似被抽离灵魂般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