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,现在一点都不疼了,他很懂事,又去下地干活了。”
周建国把书放下,如实说道。
“这么厉害,这叶轩还会正骨?”周雅倩吃惊。
“是啊,我没想到这小子还有这本事,我让他去开个店却不愿意,简直浪费手艺!”周建国有些生气。
“那我继续去做饭了。”
周雅倩不再多说,把刚才摘的茄子带回别墅。
“穷鬼,你别干得这么卖力!我告诉你,你就算再卖力气讨好我,我也要让你和我女儿离婚!我周建国的女儿,不嫁穷鬼!”
周建国监督叶轩干活,一边大叫。
十分钟后,锄地完成,他把锄头靠在栅栏上,继续坐在别墅门口喝酒看夕阳。
“小子,你这手挺粗糙的啊,以前干过重活吧?”
周建国瞄了眼叶轩的左右手,手心上很多老茧,顿时忍不住好奇问道:
“你长得人高马大,身上都是腱子肉,手还那么粗糙,以前在工地当水泥工的?或者搬砖?”
“没有,但重活、脏活没少干。”
叶轩喝了口烧刀子,又是剥了几颗花生扔嘴里咀嚼。
刚干完活再喝酒,很舒服。
他在典狱的时候,枪炮、各种军刀、军械样样精通,手掌自然不可能娇嫩到哪去。
不过以叶轩的医术,想要消除这些老茧很简单。
只是他觉得没必要。
“天工作民良久艰,谁知不如牛马福,没想到还是个干苦力的,唉。”周建国感慨一番,又见到叶轩手腕有个圆形疤痕,好奇问道:
“这疤痕又哪来的?怎么那么像人咬的?”
“确实是人咬的,那时候我才十几岁。”
叶轩低头,这疤痕是十二年前把小女孩救出火海的时候,被那小女孩咬的,当时咬的鲜血淋漓。
看着疤痕,他眼中出现怀念。
“乖乖,咬的真够狠的,我闺女也喜欢咬人,你看看我,几年前因为和老婆闹离婚,被她趴在地上咬了一口,当时那个血止不住流,医生说都快要咬到骨头了。”
“现在我闺女一说要咬我,看到那虎牙,我后背就直冒冷汗,有阴影了。”
说着周建国卷起裤管,小腿肚上有个巨大的嘴印疤痕,比叶轩的还大了几分。
过了那么多年,狰狞无比,清晰可见。
“你闺女属狗的吗?这么爱咬人?”
“你……”